這事說起來實在是太搞笑了。90後小伙喝酒後開車肇事,自作聰明找老鄉“頂包”,還撥打110報警。可是,這找人“頂包”真是沒有一丁點的技術含量,找的竟是個醉酒的人。醉駕可是要進牢房的,這“頂包”的人能不慌嘛,這一慌全都露餡了。這下可好,自己被行政拘留不說化療副作用,把老鄉也給害慘了。
  酒後開隨身碟車肇事,他讓同車老鄉頂包
  沒想到老鄉喝得更賣房子多,這下搞大了
  8月7日凌晨1點左右,在杭州百盛匯金大酒店停車場門口附近,發生了一起兩車相擦的交通事故。交警接警趕到現場發現,擦碰事故當事雙方分別是白色福克斯和黑色馬自達,兩車司機和mSATA同車人員均在現場。
  民警詢問得知,事故發生時,開福克斯的是大陳,而車主小陳也在車上,而馬自達一方說沒ssd固態硬碟有看清發生事故時到底是誰在駕駛福克斯。大陳自己交代,事發時是他開的車,民警發現他有酒氣,就立即對其進行酒精測試,結果為2.13mg/ml,已達到醉駕標準。於是,民警馬上帶大陳去醫院進行抽血檢測。
  在交警治安中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過程中,辦案民警發現了有些不對勁。這大陳怎麼神色好像一直都很緊張,回答問題也是支支吾吾。而且,他還向身邊的人說起過“其實車不是我開的”。
  民警隨即單獨對大陳與小陳進行了再次詢問,很快真相浮出了水面——當天福克斯車主小陳與老鄉大陳聚會,兩人都喝了酒,酒足飯飽K完歌后,小陳開車準備帶著大陳一起回家,卻不料發生擦碰事故。小陳臨時起意,提出由大陳“頂包”,礙於情面,大陳就答應下來了。
  “其實在民警眼中,當事人極小的破綻都難逃法眼。”交警治安中隊對歷次查處的“頂包”案進行了剖析後發現,此類案件都有以下特征——
  司機找人“頂包”,肯定是自身駕駛行為存在交通違法行為,其中酒駕行為占相當高的比例;司機產生找人“頂包”的念頭,往往是在夜深人靜之時或較為偏僻之地,自認為沒有目擊者;頂包”者往往是司機的至親、好友,不外乎親情或利益驅使;酒駕司機在車損嚴重情況下,更容易起意找人“頂包”,意圖向保險公司理賠。
  “一個喝過酒的找一個喝醉酒的人頂包,這樣的事就更加荒誕了。”辦案民警也有點想不通了,這叫什麼事嘛。頂包的人本來就有點心虛,結果發現自己擔下來後,是醉駕了,要進牢房裡去了,能不慌嘛。這一慌,還不露出馬腳來?
  這下,小陳和大陳都慘了。小陳因交通肇事逃逸,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2000元,且駕駛證12分全扣光。而“頂包”的大陳已被移交彭埠派出所,因“提供虛假證言、謊報案情”,他也將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。
  (原標題:酒後開車肇事,他讓同車老鄉頂包沒想到老鄉喝得更多,這下搞大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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