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日,央視新聞頻道報道,6月1日起,浙江溫州市正式啟動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。而更多省市,遲遲未能啟動這筆“救命錢”。
  其實,重慶早在2010年10月便啟動了該基金,落地和制定細則在全國各地都算比較早的。3年多來,該基金以第一時間墊付傷者搶救費的方式,讓4100多名交通事故受害者享受到了便利,墊付總額高達1.5億。不過,重慶晨報記者調查發現,這筆“救命錢”,一邊在搶救交通事故的傷者,另一邊卻正面臨著尷尬。
  追償案例幾乎月月都有
  5月12日至今,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(下稱“救助基金中心”)在沙坪壩區法院提起了6起追償權訴訟,向事故責任人追討墊付的搶救費。
  在渝北區法院,類似追討官司更多,從5月12日到6月4日,前後多達13起。這樣的訴訟不僅在主城區的法院,在各區縣法院也是頻繁上演。統計顯示,今年初到3月19日,綦江法院就收到救助基金中心的追償訴訟17起,與2012年和2013年相比,數量明顯增加,2012年全年僅10起,2013年全年也才18起。而在涪陵法院,救助基金中心的追償權開庭最遠日期已排到了今年6月9日。
  打開中國裁判文書網,通過檢索不難發現,從2010年10月救助基金中心成立到今年6月,我市共有155條判決信息,除少數撤訴裁定外,絕大部分都判決被告返還救助基金中心墊付的搶救費,少則數千,大多是數萬元。
  “墊付”被誤解為義務承擔
  救助基金中心的全稱相當長,一共19個字,一口氣念完估計都要岔氣。該中心主任餘憲武說,名字長、不好記只是一方面,最主要的是經常被一些市民誤解:你們單位名字里不是有“社會救助”嗎?為啥還要找我還錢?原來,市民是把“墊付”普遍誤解為了“義務承擔”。
  “此外,我們在追償時,遇到過一些受助人或肇事者不承認接受過救助的情況。”餘憲武說,有的人認為,即使救助了,但搶救費用是國家出的,用了就用了,每每遇到這種情況,工作人員通常都是一再解釋,這是便於最快搶救的墊付,不是義務承擔,有時對方依然不理解,在這種情況下,打官司其實是無奈之舉。
  目前申請救助由警方提出
  公開資料顯示,救助基金中心隸屬於重慶市安監局,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。根據《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》規定,發生在我市境內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,可獲得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或喪葬費:1.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;2.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;3.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。
  據悉,目前申請救助基金通常由事故發生地的交巡警部門判斷後提出,若符合條件,警方向救助基金中心申報墊付。中心審核通過後,給醫院發去受理通知書,搶救後,救助基金中心劃賬給醫院。
  墊付了1.5億僅追償1500萬
  據統計,重慶的救助基金中心成立以來,已墊付4100多人次,墊付總額達1.5億,而至今僅追償1500多萬元,追償率約10%。
  為啥不還呢?餘憲武說,主要原因在於多數事故的責任人(其中包括部分有責任的受害者),經濟條件有限。據悉,在起訴追償過程中,遇到部分責任人確系家庭困難等情況,救助基金中心也表示理解,一般會採取部分償還、執行中止或等到有條件時恢復執行的方式處理。
  或通過兩種方式完善制度
  如何讓救助基金更有效、健康地運行?避免不必要的訴訟?餘憲武表示,目前有關方面正在商議。鑒於在追償中,可能會遇到有一些責任人不承認接受過救助的情況。因此,下一步可能會實行由事故責任人個人填寫救助申請,也即讓申請受助者明確知曉。
  另一方面,我市今後可能會借鑒其他省市的一些經驗,將未償還記錄和個人、企業的徵信掛鉤,並記錄在公安機關的交通信息庫內,起到一個提示作用。  (原標題: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墊付救人面臨尷尬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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